英宗宣仁圣烈高皇后,亳州蒙城人。母曹氏,慈圣光献后姊也,故后少鞠宫中。时英宗亦在帝所,与后年同,仁宗谓慈圣,异日必以为配。既长,遂成昏濮邸。治平二年册为皇后。
后弟内殿崇班士林,供奉久,帝欲迁其官,后谢曰:“士林获升朝籍,分量已过,岂宜援先后家比?”辞之。神宗立,尊为皇太后。
元丰八年,帝不豫,浸剧,宰执王珪等入问疾,乞立延安郡王为皇太子,太后权同听政,帝颔之。珪等见太后帘下。后泣,抚王曰:“儿孝顺,自官家服药,未尝去左右,书佛经以祈福,喜学书,已诵《论语》七卷,绝不好弄。”乃令王出帘外见珪等,珪等再拜谢且贺。是日降制,立为皇太子。又阴敕中人梁惟简,使其妻制十岁儿一黄袍,怀以来,盖密为践阼仓卒备也。
哲宗嗣位,尊为太皇太后。从父遵裕坐西征失律抵罪,蔡确欲献谀以固位,乞复其官。后曰:“遵裕灵武之役,涂炭百万,先帝中夜得报,起环榻行,彻旦不能寐,圣情自是惊悸,驯致大故,祸由遵裕,得免刑诛,幸矣。先帝肉未冷,吾何敢顾私恩而违天下公议!”确悚悚而止。
廷试举人,有司请循天圣故事,帝后皆御殿,后止之。又请受册宝于文德,后曰:“母后当阳,非国家美事,况天子正衙,岂所当御?就崇政足矣。上元灯宴,后母当入观,止之曰:“夫人登楼,上必加礼,是由吾故而越典制,于心殊不安。”但令赐之灯烛,遂岁以为常。
以官冗当汰,诏损外氏恩四之一,以为宫掖先。临政九年,朝廷清明,华夏绥定。
宋用臣等既被斥,祈神宗乳媪入言之,冀得复用。后见其来曰汝来何为得非为用臣等游说乎且汝尚欲如曩日求内降干挠国政耶若复尔吾即斩汝。媪大惧,不敢出一言。自是内降遂绝,力行故事,抑绝外家私恩。文思院奉上之物,无问巨细,终身不取其一。人以为女中尧舜。元祐八年九月,属疾崩,年六十二。
(《宋史•列传第一后妃上》有删节)
①夫人登楼,上必加礼,是由吾故而越典制,于心殊不安。
②以官冗当汰,诏损外氏恩四之一,以为宫掖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