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至今上即位数岁,汉兴七十余年之间,国家无事,非遇水早之灾,民则人给家足,都鄙廪质皆满,而府库余货财。京师之钱累巨万,贯朽而不可校。太仓之粟陈陈相因,充溢露积于外,至腐败不可食。众庶街巷有马,阡陌之间成群,而乘字牝者滨而不得聚会。
—司马迁《史记·平准书》
材料二:武帝的大臣实行了一系列积极的措施,这些措施旨在加强国家对经济的控制。从公元前119年起,对市场的交易、车辆和财产开征新税,以补充从产品征收的实物税和人口税的不足……一种重五铢的新铜钱被定为法定货币。六年后私铸被禁止,也许禁止令很有效;国家完全控制了铸造新铜钱的资源……政府采取措施,把当时仍由私人经营的采矿权收归国家直接单独控制。结果,在产区设48名专使,以监督铁制品的制造和分配;另外34名专使管理盐的生产和销售……为了缓和局部的或暂时的短缺和防止投机倒把,它还设置官署来稳定物价和协调运输。
—摘编自崔瑞德、鲁准一编《剑桥中国秦汉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