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1919年,德国政府宣称德国是“为了自卫而战斗”,为“民族生存”而战,并且把兴登堡、鲁登道夫等战犯奉为为祖国而战的“民族英雄”,抵制对他们的审判。1924 年德国加入国联的四大条件之一,就是必须不再以任何方式使德国承认战争罪责。民族主义者继续宣扬“德意志民族是世界上最优秀”的民族,有权支配世界。德国的军队、大中学校成了梦想通过战争实现复仇、恢复昔日荣耀的精神家园。军方“宣称德国军队从未被真正打败过”,军事家伯恩哈迪构建了“总体战”理论,认为在和平时期必须做好战争准备,特别是民众的战争准备,泽克特、古德里安等将领提出机动灵活原则是军队作战的关键。
——摘编自张国臣《试论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德国对一战的反思》
材料二 1942年间罗斯福利用各种机会发表他对战后世界和建立战后国际组织的看法。他认为,只有美国等少数大国才能维持战后的世界秩序,主张在法西斯国家被解除武装以后,由美、英、苏、中这四个大国充当世界警察在各自的区域内发挥主导作用。
苏联政府坚决主张建立一个强有力的国际安全机构,这一机构同时还应拥有武力保护国际安全的某些必要条件。因此苏联认为新的国际组织的成员应该有所选择而不是普遍的、广泛的,以免形成对于苏联不利的大多数。为了确保自己的利益,避免重蹈覆辙,陷于被动和孤立的地位,苏联坚持大国一致的原则,即在国际安全机构中大国拥有否决权。
1943年10月四国正式在“普遍安全宣言”上签字。宣言宣称:“根据爱好和平国家主权平等的原则,建立一个普遍性的国际组织,所有这些国家无论大小,均得加入为会员国,以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
——摘编自《战后世界历史长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