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
宋朝社会保障机构有福田院、居养院、安济坊与漏泽园等。福田又称作佛教徒的功德田。北宋福田院设在东京(今河南开封),由开封府直接派人管理,收养对象为首都一地的老幼残疾且无依无靠的贫困人口。宋徽宗多次下诏敦促各州府建立养老济贫机构,居养院、安济坊到宋徽宗时最为普及完善,遍及全国各州郡。到南宋时,发展出专业性的收养机构,如安老坊、婴儿局等。大宋律法《宋刑统》对社会保障救济作出规范,政府对执行不力的官员给予严厉惩办,并定期派“监司巡历检察”。宋朝的医疗济贫机构叫医药惠民局,北宋时创立,其中的安济坊作为专门性的扶贫机构,其职能是负责收治家庭贫困的病患者。漏泽园乃国家免费公墓,既安葬无名尸体,也允许无地无钱的贫民安葬自己的亲属于此。
——摘编自赵映椿《宋代社会保障救济制度述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