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道夫方案”摘录
①立法机构的两院席位按照自由人口数、税收或两者综合比例分派;
②国会可以否决各州议会的立法,而行政部门与司法部门可以组成“修订委员会”来否决国会和州议会的立法,其中否决国会的立法,国会可以再以三分之二多数推翻,但否决州议会的立法就将是最终否决
无法从该方案获得的信息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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