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明确的是,典籍是用文字书写的,因此文字的形成,是产生典籍的先决条件。那么中国的汉字是如何产生的呢?仓颉造字的传说在古代比较流行。东汉许慎说:“黄帝之史仓颉,见鸟兽蹄远之迹,知分理之可相别异也,初造书契。”“仓颉之初作书,盖依类象形,故谓之文,其后形声相益,即谓之字。”这些说法大多有传说的成分,不一定完全可信。因为文字绝不会是由个别人创造出来的,文字应该是古代先民不断创造积累的结果,其产生也有一个较长的过程。当然,不能否认有个别人在文字产生中起较重要的作用。《荀子·解蔽》中说:“古之好书者众矣,仓颉独传者,壹也。”这话说得比较客观。荀子认为古来喜欢书写文字的人很多,但都没有传下来。仓颉的字之所以传下来,是因为他用心专一,字写得比别人好。这恐怕比较符合历史事实。
近代人类学与民族学的研究成果表明,各民族在自己产生繁衍的过程中,储存信息、交流信息的手段大致经历了实物、图画、符号、文字记事等几个基本阶段。当然,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人类信息传递与储存的手段已日新月异,不可限量了,这当是留待学者们深入总结的新课题。从中华民族的历史发展来看,汉文字产生以前,也大致经历了以上所说的几个基本阶段。结绳是我国远古先民实物记事的主要形式。《周易·系辞下》曰:“上古结绳而治,后世圣人易之以书契。”这说明,我们的远古先祖曾以结绳作为实物记事的方法记载史事,传递信息。20世纪五十年代的民族调查报告也表明,一些少数民族如云南的彝族、哈尼族等,仍保留结绳记事的一些实物。此外,云南佤族还保存有刻木记事的例证,就是在一些长木板上,刻下深浅不同的缺口,表示历年发生过的大小事件,以帮助记忆,再由族中耆老负责解释这些事件,最终实现代代相传。
我国古代学者很早就认为,在文字产生之前图画曾经起过类似于文字的作用。《易·通卦验》曰:“宓牺方牙苍精作《易》,无书,以画事。”这就是说,在文字产生之前,伏羲作《易》,是以图画的形象来表达他的思想的。在我国的北方和南方,都有大量的古代岩画遗址留存,有的历史非常久远。民族学研究成果证明,云南纳西族就使用过图画文字,他们用图画文字书写的典籍至今还有大量的遗存。这也证明图画曾是很多种文字产生的前身。
当某些图画为更多人所熟悉所共识之后,其笔画结构就开始简化,这就出现了符号。在河南舞阳贾湖地区出土了8000年前的龟甲,其上的契刻符号,有的已类似殷墟文字;在属于山东大汶口文化晚期的莒县陵阳河和大朱村遗址,出土的一批4000年以前的土陶器上,则刻画了一些象形符号,它们都是我国原始文字的先驱。
在文字产生以前的实物记事、图画记事及符号记事,虽然也能用来表意,但是由于每一独立表意单位的构成繁琐,包含的信息量少,很难表达复杂的事物;同时实物记事、图画记事和符号记事表意存在不稳定性,所以它们不可能成为记录知识信息的理想手段,只有相对成熟的文字,才能准确地代表事物及其相互关系,为人们共同理解和接受,因此,文字是典籍构成的重要前提和因素之一。
(摘编自周少川《解开我国古代典籍诞生的谜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