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高中语文 /
  • 1. (2021高二下·长春期中) 文学类文本阅读

    乞丐

    毛姆(英国)

    我在墨西哥韦拉克鲁斯市中心广场周边的街道上闲逛,不时瞥一眼那些精巧的庭院。最后,在环绕广场的拱廊里阴凉处坐下来,要了一杯酒。

    太阳把无情的烈焰抛洒在广场上,耷拉着的椰子树沾满尘土,巨大的兀鹰不安地栖息其上,有时会突然降落地面,叼起几片残渣,扇动笨重的翅膀,飞上教堂的塔顶。我已经给完所有的零钱,只能对那些纠缠不清的乞丐频频摇头。他们不给你片刻的安宁。报童硬要把那些湿漉漉的报纸卖给我,乞丐们苦苦哀求指望能得到点施舍……但是他们随时留意着那个肥胖的警察,他会拿着皮带突然冲过来,照着他们的头或后背狠狠地抽上一鞭子。

    突然,我被一个乞丐吸引住了。他的头发和胡子红得耀眼,胡子乱蓬蓬的,衣服破烂不堪,勉强遮体。他的腿和裸露的胳膊瘦得只剩下皮和骨头。在饥饿的人群里他显然最为可怜。他大约40岁,是唯一不开口说话的乞丐,甚至连手都不伸出来,只是凝视着你,让人感到极其不自在。如果有人给他一个硬币,他会向前一小步,伸出爪子一样的手,拿过硬币,也不说一声谢谢,就木然地走开。

    他站在我面前,和他站在其他桌子前的时间一样长,用悲凉的目光看着我。我还从来没见过如此失魂落魄的人,他的外貌有种让人恐惧的东西,神志看上去也不是很健全。我没有什么好给他的,为了不让他白等,我摇了摇头。过了一段时间,他走开了。

    傍晚时,凉风再次把我诱惑到了广场上。不久,大量的人群从四周的街道拥入广场,黑色的兀鹰尖叫着从人们的头顶飞过。一旦发现有什么东西可以啄食,它们就会猛然坠落地面,再从人们的脚下急急忙忙地跑开。我又看到了那个红发怪人,他没有在我的桌前停留。我估计他还记得早晨没能从我这里获取分文,觉得再这么做没有用。我在想他是不是个水手,一个英国人或者美国人,从船上开了小差,逐渐堕落到目前这种令人同情的状况。他不见了。

    夜里醒时,不知道为什么,他衣衫褴褛的形象又出现在我的脑海里,我突然有种奇怪的感觉,觉得我曾经见过他,但是我无法确定具体的时间和地点。

    我度过的第二天和第一天完全一样。但我在守候红发乞丐的到来,当他站在我邻近的桌子旁边时,我仔细观察着他。现在我非常确信在哪里见过他,甚至认识他。我不好意思上前招呼他。我为不能把他对上号而恼火,就像你在努力回想一个人的名字,那名字分明已经在你的舌尖上,却又一下子溜走了。这一天就这么慢慢地过去了。

    新的一天又到来了。他像往常一样出现在广场上,一声不吭。他站在一张桌子跟前,离我两张桌子远,无声地恳求着。这时,我看见了那个警察,他偷偷绕过来,用皮带照着红发乞丐响亮地抽了一下,乞丐的身子一缩,但他既不抗议,也没有表露出任何憎恨;他似乎已对这种鞭打的刺痛习以为常,他缓缓移动的身躯悄然融入降临到广场的暮色之中。然而这残酷的一鞭却抽醒了我的记忆,我突然想起来了。

    他肯定也认出了我,因为这20年来我的外貌变化不大。这就是他从第一天早晨以后,就再也没有在我桌前停留的缘故。我认识他已经有20年了。那时候我在罗马过冬,每晚都去一个餐馆用餐。餐馆的常客多是一小群来自美国和英国的艺术院校学生。我们经常在那里无休无止地争辩着与文学和艺术有关的话题。他那时还是个大男孩,不会超过22岁;蓝眼睛、直鼻梁、红头发,长得很讨人喜欢。我记得他说曾在美国水果公司工作过,因为想成为一名作家,他放弃了那份工作。由于他过于傲慢,他在我们中间不怎么受欢迎。他觉得我们是一群可怜虫,并对此直言不讳,他不给我们看他的作品,因为我们的赞誉对他来说毫无价值,对我们的批评他则报以嗤之以鼻的态度。他极其自负,为了成为一名作家,他放弃了一切。

    他那么自信,而这种自信也让他的一些朋友受到感染。

    我回想起当时他那种意气风发、精力充沛、对未来充满信心以及目中无人的样子。这不可能是同一个人,但是我确信这就是他,我起身去广场寻找他,我对比着过去和现在的他,琢磨是什么让他变成现在这种样子。我怎么也想不到他会落到如此悲惨的境地。成百上千的年轻人带着奢望投身艰难的艺术行业,但他们中的大部分最终接受了自己的平庸,并在生活中找到一处落脚之地,好让自己不被饿死,这太可怕了。我问自己能帮他些什么。我绕着广场走着,天色越来越暗,我担心自己错过了他。我经过教堂时看见了坐在台阶上的他。我走到他跟前。

    “你还记得罗马吗?”我说。

    他一动不动,也不回答我,他毫不在意我的存在,就像面前根本没有我这个人。他看都不看我一眼,空洞的蓝眼晴落在台阶底层那些为什么东西尖叫着争作一团的兀鹰身上。我不知道该做些什么。我从口袋里掏出一张黄色背面的纸币,塞进他手里。他看都没看它一眼。然而他的手动了一下,像爪子一样的细手指握紧纸币,搓揉着,搓成一个小纸团后把它移到拇指上,一下子弹到了空中,落到了聒噪的兀鹰中间。我下意识地转过头,就见一只兀鹰用嘴衔起它飞走了,两只尖叫着的兀鹰紧随其后。当我回过头来时,那个人已经走掉了。

    我在韦拉克鲁斯又待了三天。我再也没有见到他。

    (有删改)

    1. (1) 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 红发乞丐之所以引起我的注意,除了他奇特的外貌,极为消瘦的身体,还有与众不同的乞讨方式,这一情节为下文的叙事张本。 B . 胖警察是作者有意安排的次要人物,他凶狠无情地用皮带抽打、驱赶中心广场上的乞丐,这写出了乞丐们悲惨恶劣的生存环境。 C . 20年前意气风发的红发青年现在却以乞讨为生,被警察欺辱也懒得抗议,这种反差意在暗示懒惰是导致他落魄潦倒的主要原因。 D . “我”想帮助红发乞丐的急切心情与红发乞丐对“我”的漠视态度形成强烈对比,凸显了两人在人生追求、思维方式上的差异。
    2. (2) 文中多次写到兀鹰,下面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 开头写炽热的广场、耷拉着的椰子树,让人感到焦躁沉闷;而巨大兀鹰的出现,更强化了这种压抑不安的感受。 B . 一群兀鹰争抢着食物,韦拉克鲁斯市中心广场上的人们为填饱肚子而劳碌弃波、四处乞讨,二者构成映衬关系。 C . 兀鹰多次出现构成这篇小说的暗线,与时间这条明线在文章结尾交汇在一起,将故事情节推向高潮,意味深长。 D . “扇动笨重的翅膀”“尖叫着争作一团”“聒噪”等描写,既表现了兀鹰贪婪的特性,又融入了作者的情感态度。
    3. (3) 红发乞丐能接受别人的施舍,为什么把“我”给他的纸币搓成一团弹到空中?
    4. (4) 毛姆说:“讲故事的人只需从自己的视角讲他确定的事。”请据此简要分析小说是如何叙述红发乞丐故事的,并说说这样写有什么好处。

微信扫码预览、分享更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