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子是人们最常见的传统主食,殊不知,包子的外形花样和包制方法也可获得专利保护。2020年3月,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下称福建高院)就审结了一起因包子外观设计专利引发的侵权纠纷。
因认为舒汇食品(苏州)有限公司(下称舒汇公司)、漳州市兴广得商贸有限公司(下称兴广得公司)生产销售的包子产品外形与自己的专利产品构成近似,涉嫌构成外观设计专利侵权,信华食品(漳州)有限公司(下称信华公司)将两公司起诉至法院,并索赔经济损失。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福州中院)经审理后,一审判决侵权成立,两被告应停止生产、销售被控侵权的包子产品,舒汇公司需赔偿信华公司经济损失等103万元。舒汇公司不服,向福建高院提起上诉,提交了一份来自日本某博客网站上公开的图片,进行现有设计抗辩。福建高院经审理认为,舒汇公司的现有设计抗辩成立,其生产销售被控侵权产品的行为不构成专利侵权,对信华公司关于要求被告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诉讼请求予以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