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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2020高二下·衢州期末) 2017年7月12日,甲研制出一种新产品向国家专利局申请发明专利,并于2019年2月15日获得专利权。2019年4月,乙独立研发出与甲相同的产品,立即组织生产并销售。2019年10月,甲发现乙的销售行为后,要求乙停止生产和销售,但乙认为是自己独立研发的,不存在侵权,拒绝甲的请求,甲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运用《生活中的法律常识》中的相关知识,结合本案,回答下列问题:

    1. (1) 指出本案中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
    2. (2) 乙的行为是否构成对甲的侵权,请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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