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英国君主立宪制确立进程简表
时间 |
法案 |
主要影响 |
1689年 |
《权利法案》 |
使国家权力的重心无可挽回地由国王转移到议会 |
1694年 |
《三年法案》 |
使议会成为一个常设性立法机构 |
1701年 |
《王位继承法》 |
明确规定以后英国王位不得传给天主教徒,并规定国王的一切法律与条例非经议会通过均属无效 |
——摘编自阎照祥《英国政治制度史》
材料二:1787年5月,各州代表齐聚费城召开制宪会议。会议争论的问题大体分为三类:第一类是中央与州权之间的关系问题;第二类是中央行政、立法、司法三大部门之间的关系问题;第三类是……经过4个月的争论与妥协,制定并通过了宪法。该宪法是资产阶级革命史上的一次创举。
——摘编自张友伦等《美国的独立和初步繁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