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如图
材料二:(宋)太宗诏令:“自今除商旅货币外,其贩夫贩妇细碎交易,并不得收其算(税)。”并严禁官吏勒索、刁难商贾,官吏如果“留滞(商人)三日,加一等,罪止徙(流放)二年。因而乞取财务,赃轻者,徙一年”。
——吴钩《宋•现代的拂晓时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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