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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高一下·吉林期中)
2021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闭幕。大会批准了政府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等;大会通过关于修改全国人大组织法的决定,决定自2021年3月12日起施行。
3月11日晚,出席大会的江苏省全国人大代表陆续返回各自工作岗位。返程的代表们纷纷表示,认真对照最新部署要求,完善提升工作思路和举措,以更加奋发有为的姿态,低调务实不张扬、撸起袖子加油干,全力以赴办好自己的事情,以更加扎实有效的工作扛起总书记赋予江苏的“争当表率、争做示范、 走在前列”的使命,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奋勇前进,努力在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中为全国发展大局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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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结合材料,说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地位、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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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假如你是人大代表,在江苏“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征程中应该如何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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