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是,光禄供奉内府,自有常额。成化以来,内员渐繁,常供不足。乃责京师邸户办之,甚苦。至是,刘大夏因言光禄日办烦费,杀牲数百,既损民财,复亏爱物之仁。上为恻然,即敕兵部侍郎,同给事御史清理栽革。光禄卿艾璞曰:“刘东山此奏,岁省光禄金钱八十馀万。古称仁人之言其利溥,此之谓与!”然中官因是愈侧目大夏矣。
弘治十六年春二月,敕河南取牡丹三十本,巡抚都御史孙需上疏不可,上命止之。
夏五月,京师大旱,兵部尚书刘大夏因言:“兵政之弊,未能悉革。”乞退,不允,令开陈所言弊端。大夏条上十事,上览奏嘉纳,命所司一一行之。上又召大夏于便殿,谕之曰:“事有不可,每欲召卿议,又以非卿部事而止。今后有当行当罢者,卿可揭帖启朕。”大夏对曰:“不敢。”上问:“何也?”曰:“臣下以揭帖进朝廷以揭帖行何异前代斜封墨敕陛下宜远法帝王近法祖宗事之可否外付府部内咨阁臣可也。如用揭帖,上下俱有弊,且非后世法,臣不敢效顺。”上称善。又尝问:“天下何时太平?朕如何得如古帝王?”对曰:“求治不宜太急,凡用人行政,即召内阁,并执政大臣而议行之,但求顺理以致太平。”上曰:“刘健尝荐刘宇才堪大用。朕观宇小人,内阁亦岂尽可托?”时刑部尚书闵圭持法忤旨,上与大夏语及之而怒,大夏曰:“人臣执法,不过效忠朝廷,圭所为无足异。”上曰:“古亦有之乎?”对曰:“舜为天子,皋陶为士① , 执之而已。”上默然,徐曰:“圭第执之过耳,老成人何可轻弃?”竟允圭请。一日,上召大夏入御榻前,上左右顾,近侍内臣退避去。奏事毕,复来。大夏对久,欲起不能,上命太监李荣掖大夏出。
(节选自《明史纪事本末·弘治君臣》)
【注释】①“皋陶为士”后省略了“瞽瞍(舜的父亲)杀人”。
①刘东山此奏,岁省光禄金钱八十馀万。古称仁人之言其利溥,此之谓与!
②上默然,徐曰:“圭第执之过耳,老成人何可轻弃?”竟允圭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