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采”,即“文”与“采”两词组合而成的复合词。它们原是各自独立分用的,之所以组合在一起,是因为这两个字词都有色彩、颜色的原生义素信息,进而能够表现华美、艳丽之义。《说文》云:“文,错画也,象交文”;“采,捋取也”。“文”是线条的刻画,也是自然物上交错呈现的纹线,自然有文饰或华美装饰之义,有混用色彩之义。而“采”原义为采集,又由植物采集而于五色缤纷的果实上头识别了颜色,感知五色斑斓;或谓直接以对五彩植物的频频采撷的动作为隐喻,当作五颜六色之彩。可见对色彩的感知,初民是从线条纹理和果实采集两条途径获取的。应该说,“采”的路径对色彩的信息获取更浓烈些,也更靠近物性。因此,我们注意到先秦最早的复合词“文采”,是“采”对“文”的吸附力更大,表示华丽色彩之义占了重头戏。其中的“文采”,也主要从语言或口语的物质声音角度描绘状态,离符号性的文字、文辞的理解尚有距离,因此至战国时期,“文采”词义中的语言文字性质还是不充分的。
然而复合词“文采”中,“采”的采集之义可以永远湮没,“文”的“线条的主体刻画行为”导致的书面文字、文辞乃至文章之义却不可能甘于沉寂无闻。因为“文”在先秦太重要了。孔子说,“郁郁乎文哉,吾从周”,称尧舜“焕乎其有文章”。这里的“文”或“文章”,主要是指礼仪制度乃至整个文化部类。刘师培说:“中国三代之时,以文物为文,以华靡为文,而礼乐法制,威仪文辞,亦莫不称为文章。推之以典籍为文,以文字为文,以言辞为文。”文字记写下来的,不仅仅是所记录的内容本身,还隐含着对国家和社会礼仪、制度、历史和生活的重要观念、思维、规定进行总结提升与综合写定,可由“文”一以概之。而文辞的文饰、文采只是其中一种含义,且并未显得特别重要。“文”中的语言文字记录与文辞表达之义,在先秦已经凸显出重要性,而由于语言文字尤其是汉语的象形特色,并不需有“采”或“文采”的借助,其本身就生有文饰的形象、色彩、节奏、音调等表现性、隐喻性功能。孔子的“言之无文,行而不远”就是在这层意义上说的。
及至魏晋六朝,中国文化日渐宏大,旧的“文”的概念分化势所必然。于是,一个以注重语言文字写作为主的“文”的类概念,也逐渐形成了自觉。《汉书》专列“艺文志”,曹魏文坛以诗文书写为“经国之大业”。随后陆机著《文赋》,专理诗文,最先展示了文学之“文”的范畴系统的轮廓。“文”的概念似乎范围小了,但其独立性和独特性却明显强化,预示到了六朝文坛,“文”的自觉将发展成“文采”的自觉。“文”的独立必然导致对“文”的自身特性的追求,而刘勰《文心雕龙》中“文采论”的出现,则表明由“文”到“采”开始了对自身特性的认知觉醒。
刘勰恐怕是中国文学史上第一个系统建构“文采”理论、倡言以“文采”立文的人。《情采》篇的首句曰:“圣贤书辞,总称文章,非采而何?”这是“文采”的理论宣言式的直抒胸臆。“采”是“文”的不得不如此的内在性质,除了“采”我们还能说出什么?这与一千多年后俄国形式主义的宣言“文学研究的对象不是文学,而是文学性——使一部作品成为文学的东西”,何其相似。
(摘编自张未民《“文采”如何“飞扬”、“文学性”如何“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