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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2022高三下·宁波月考)   2018年10月1日,东城区的宋某向西城区的李某借款10万元,承诺于2019年元旦前归还,并通过微信将借条拍照发给李某。借款到期后,因碍于朋友面子,李某一直未催要欠款。2022年3月1日,李某因急需用钱,多次电话、微信联系宋某索要借款,均未果,欲将对方诉至法院。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 . 在本案中,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行为 B . 本案已过诉讼时效,李某丧失了起诉权 C . 李某提交的微信中的借条照片属于书证 D . 李某可就此纠纷上诉到东城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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