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2021年10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新法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欲造伟大之国民,必自家庭教育始。家庭教育不仅关于乎个人和家庭福祉,也关乎民族和国家的命运。《家庭教育促进法》第一次将“家事”上升为“国事”,为家庭教育确立了法律地位,在家庭责任、国家支持、社会协同、法律责任等方面对做好家庭教育工作进行了全方位界定。家庭教育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材料二:目前,广州市普遍存在家庭教育质量水平不高、发展不均、经费投入不足、专业人才缺乏、家长学校支撑力不足等突出问题。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对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正确开展家庭教育引导不足,政府相关部门和社会组织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缺乏规范。广州需要借鉴先进地区的家庭教育立法经验,将一些行之有效的做法和工作机制上升为法规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