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中国抗日根据地社会保障的内容具体分为社会救助、社会优抚、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为了缓解日益严重的饥荒,各边区政府采取发放救济粮等形式解决燃眉之急,在此基础上帮助民众恢复和发展生产,积极倡导以工代赈。同时各边区政府持续有效地开展社会优抚工作,对现役军人、民兵、荣誉军人进行优抚。
边 区 财 政 | 社会事业费 | 退伍军人优待救济费 |
干部保健费 | ||
产妇婴儿保育费 | ||
残废金 | ||
丧葬费 | ||
优待俘虏费 | ||
工作人员伤亡抚恤费 | ||
奖励费 | ||
社会事业公粮 | 荣誉军人及退伍军人优待抚恤粮 | |
干部家属优待救济社会粮 | ||
产妇婴儿保育粮 | ||
高小以上之学生优待粮 |
冀鲁豫行署各级政府机关财粮供给制度系统表(1943年1月)。
——摘编自谭忠艳《中国抗日根据地社会保障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