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在科技创新发展中,一把悬挂在人与社会、人与人、人与自身关系之间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始终在场。一方面,科技创新创造了巨大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实现了人类生产、生活和思维方式的巨大跃迁;另一方面,科技创新对人们也产生了负面影响,引发人的社会交往异化。
现代社会以资本增值的形式展开,资本以追求增值为目标,引发“资本的逻辑”无孔不入,导致理性从道德价值领域退出。资本以一种非理性方式用市场的疯狂替代了人类所需的有节制的满足,成为一种与社会符号、社会地位密切相关的社会权力,加之缺失相应的经济规律、社会政策和法律规范予以保障,致使社会结构和治理方式发生深刻变革,人的物化、异化现象愈发突出。拥有资本的人群在科技创新活动中获益,而缺乏知识创新和应用能力的人群则更加边缘化,并继续遭遇资本的盘剥,加剧人与社会疏离的风险。
科技发展以“价值中立”为理念,然而,在工具理性加持下,现代科技的异质性发展正在使其“价值中立”发生嬗变,科技创新“限定”现代人的生活,成为现代人无法摆脱的历史命运。互联网技术构建了一个强大的社会交往网络,使深陷其中的每一个个体难以抽离,虚实结合的“数字化生存”演变成为现代人的基本样态,而“技术沉溺”引发的诸如网购瘾、游戏瘾等,将人置于网络的统治之下,剥夺了人的自由,造成人的自我异化和社会异化。
在“资本逻辑”非理性和“技术逻辑”非人道的双重制约下,个体的生活方式受到“技术范式”公开或隐蔽的宰制,物本主义的流行,形成“个体化生存”的样态,人看似拥有更多的自主权却又因技术依赖而失去自我。技术创新以其“自主性逻辑”来限定个体,解构个体原生的自我认同,带来个体发展各种未知的不确定性风险。技术伦理破坏传统社会的价值准则,形成各种物化的道德准则和社会规则,与传统以人性道德为基础的价值准则相背离,产生了“个体化”危机。另外,生活体验日益丰富,生命情感却日益匮乏,物欲、功利、技术和实用把人引离故土,人类赖以生存的“精神家园”却全面失落。
(摘编自万伟伟《科技创新引发人的社会交往异化及对策》)
材料二:
与诸多面向“自然”的技术不同,新兴增强技术是直接面向“人”及由人组成的“社会”本身。可以说,以物理增强、认知增强、道德增强、情感增强为主的当代新兴人类增强技术对人与社会的深度“干预”使“人”及由“人”组成的“社会”陷入“深度技术化”状态,这类技术通过医疗药物、脑机接口、基因编辑、人机结合、纳米机器人等方式直接作用于人“本身”,进而挑战现实社会秩序,引发前所未有的社会问题。
新兴增强技术的出现,一定程度上阻碍社会公平的实现。新兴增强技术类产品因为价格、社会群体经济地位上的差异等因素要惠及社会全体成员几乎是不可能的,这就直接导致了不公平现象的出现:经济地位占优的群体可购买增强产品,直接提升自身甚至下一代的能力,而普通人则因难以承担增强产品的高额费用只能“望洋兴叹”。那么在“增强人”与“普通人”之间,势必会形成一道“能力鸿沟”,增强技术的应用造成不同群体在能力上的不公平现象“一次公正问题”。进而,“普通人”将很可能无法通过自身能力和努力来获取相应的优势,增强者则几乎轻轻松松就“立于不败之地”,在学习、工作等竞争激烈的领域占据“霸权”地位,这样一来,公平的社会环境就遭到破坏,普通人在社会上的优势将会显得越来越小,实现在社会上的个人追求和个人提升的可能性日渐式微,导致严重的“二次公正问题”,即加剧了“增强人”与“普通人”在地位上的悬殊,群体之间的“界限”日益清晰:一方是经“增强”而形成的优势群体,另一方则是没有接受“增强”的“弱势群体”。
为了解决社会公平问题,新兴增强技术资源的合理分配显得尤为重要。合理配置增强技术与社会资源需要协调各方面群体,其中涉及的群体主要有基础研究团体、技术研发团体、企业家、社会公众等。资源配置在于研发经费、研发产品、市场价格三者的有效统一。研发经费不应只顾及增强技术的研发,而忽略技术研发过程中对于技术的社会影响等方面的考量和投入。增强领域的研发产品在量上应当面向不同群体,且在分配上需要具备数量上的限制性。通过不同人群的不同需要,对增强技术制品进行具有不同“优先权”的配置,按照社会角色与社会发展的需要进行合理配置。增强技术制品的市场价格应当合理化,在价格调控上的权利不应当仅掌握在相关企业手中,而需要多方群体协商确定出一个相对最优化的统一价格,从而惠及整个社会群体,进而最大程度保证广大社会群体在获取增强产品时价格上具有可接受的公平公正性。
(摘编自易显飞《新兴增强技术引发的社会问题及其规避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