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宋朝的中央政府是“三权分立”的,行政、军政、财政分别由中书、枢密院、三司三个机构管理。中书就是传统意义上的宰相府。但是,跟传统宰相府包揽一切、无所不统不同,宋朝的中书不管军政,也不管财政。枢密院的级别比中书略低,三司更低,但是,这两个机构的长官都是直接对皇帝负责的。枢密院负责军队的调度等,三司负责国库里究竟还有多少钱等。
——摘编自赵冬梅《北宋精致的分权制衡》
材料二 分权制衡原则是美国宪法的核心,它不仅在于权力的分立,还在于权力的相互制约······按照分权制衡原则,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分别属于国会、总统和法院三个不同的
部门。但是由于各部门有其各自的运行程序,且各自代表不同的利益机构,三权在互相制约
的同时,致使周转程序繁多,运作不灵,从而容易导致效率低下、职责不清。尤其是国会与总
统之间,常常由于党派政见和利益之争而出现僵持局面,出现混乱拖延,处理事务不力的
状况。
——摘编自尤维丽《论美国宪法中的分权制衡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