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归明人是宋朝蕃汉关系中的一个特殊群体。他们原本是蕃属少数民族,在宋朝招诱、笼络政策导引下,投附宋朝,成为宋朝的臣民。
神宗于治平四年(1067年)即位之初,就将安抚归明人作为宋朝招徕周边民族、巩固沿边地区统治的重要国策。据《庆元令·田令》载:“诸归明人应给田者,······每三口给一顷。”宋朝在政治上也给予归明人许多待遇,这主要表现在归明人子弟的荫补、差遣官职、参加科举、编入军队等诸多方面。”朱熹曾评说:“今日理会一件要紧事,国家养许多归明人及还军年老者,费粮食供之,州郡困乏,展转二三十年,都缩手坐视其困。”
——戴建国《宋朝对西南民族归明人的政策》
材料二:下表是明清两代管理西藏措施的对照表
朝代 |
西藏 |
明朝 |
承认元朝时所授予的僧侣封号,陆续在西藏设置了乌斯藏、朵甘卫指挥使司 以及宣慰使司等行政机构,并颁发印信和官服。任用藏族上层管理人士进行 管理。 |
清朝 |
中央设立理藩院,加强对少数民族地区的管理。顺治皇帝对五世达赖喇嘛册 封,康熙皇帝对班禅大师进行册封,雍正帝设立驻藏大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