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从1927年8月到1931年初,中国共产党在实践中不断探索,逐步制定切实可行的土地政策。在分田之初,以村为单位进行分配。大村庄往往地主多,土地多,且多是肥沃的土地,结果地主和富农仍把持肥田,小村庄的贫苦农民只能得到贫瘠的土地。针对这一情况,党立即做出政策调整,采用以乡为单位,依照“抽多补少、抽肥补瘦”的原则平均分配土地。
——摘自蔡峰《党在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土地政策形成的特点》
材料二:开展农业合作化运动,把个体农民引上集体化的道路,改变农民的个体所有制为集体所有制,是一场广泛的深刻的解放生产力的社会革命。党中央从来认为,要克服农民在分散经营中所发生的困难,使广大贫困的农民能够迅速地增加生产而走上丰衣足食的道路,使国家得到比现在多得多的商品粮食及其他工业原料,同时提高农民的购买力使国家的工业品得到广大的销售市场,就必须提倡“组织起来”,开展合作。
——摘编自何沁《中国革命史》
材料三:中国农村改革的结果完全是个奇迹。粮食生产的年增长率从1957—1978年间的2.1%提高到了1979—1984年间的4.9%;农民人均收入从1978年的人民币134元提高到1983年的310元和1987年的4633元。
——摘自徐中约《中国近代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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