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8世纪前期,法兰克王国对土地的分封形式进行了改革,不再像以前那样无偿地赏赐,而是要求得到封地的人必须提供兵役服务。这样,赐地的人成为封君,接受封地的人则成为封臣……11世纪,封建制度在西欧已经普遍存在。
材料二:
材料三:随着西欧封建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商品交易活动频繁,西欧中世纪的城市逐渐增多……与此同时,以工商业为主体的城市市民阶级登上了历史的舞台。……为了更好地在城市里自由地进行商业贸易活动,他们反对名目繁多的封建性商品流通税以及一整套的封建枷锁,因此,这就迫使他们要与封建主们谈判争取政治和经济特权。……西欧有很多城市还举行过暴动要求获得城市的自主权。……这些权利主要包括:市民可以在城市里自由流动,这是市民享有的个人自由;市民可以随时向城市法庭提出诉讼请求和控告,这是司法自由;市民可以控制自己的财产,并随便处置它们,这是承认城市市民财产私有制。
——摘编自冯正好《中世纪西欧的城市特许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