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5日至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在北京举行。本次会议的主要议程如下表:
主要议程
行使职权
审议政府工作报告
①
表决通过了关于“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决议
②
表决通过关于修改全国人大组织法的决定和关于修改全国人大议事规则的决定
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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