况①守时,府治②被火焚,文卷悉烬,遗火③者,一吏也。火熄况守出坐砾场上呼吏痛杖一百喝使归舍。亟自草奏,一力归罪己躬,更不以累吏也。初吏自知当死,况守叹曰:“此固太守事也,小吏何足当哉!”奏上,罪止罚俸。公之周旋④小吏如此,所以威行而无怨。使以今人处此,即自己之罪尚欲推之下人,况肯代人受过乎?公之品,于是不可及矣!
(节选自《智囊》)
【注释】①况:况钟,字伯律,南昌人,时任苏州太守,明朝著名廉官。②府治:府衙。③遗火:因失职造成火灾。④周旋:这里是对待的意思。
火 熄 况 守 出 坐 砾 场 上 呼 吏 痛 杖 一 百 喝 使 归 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