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国法律应高于各邦法律
·帝国立法权由联邦议会和帝国议会行使之
·普鲁士国王享有德意志皇帝的尊称,联邦议会与帝国议会的召集、开会、延会、闭会之权属于皇帝
·帝国议会通过秘密、普遍、直接投票选举产生
微信扫码预览、分享更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