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善流域的环境质量,四川省自2011年起选择岷江水系先行试点流域水环境生态补偿机制,在行政区跨界断面(行政区交界断面)设置水质监测点,按照“谁超标,谁赔偿;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实行全流域水环境奖惩举措。图a示意岷江流域考核断面达标率时间变化,图b示意岷江下游水系,图c示意“西电东送”的区域协调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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