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古代驿站不同于普通旅舍,它是官办的非营利性单位,对过往官员通常提供无偿服务。驿站所需要的物资、经费由中央或地方政府负担。明朝自正德、嘉靖以后,政治日益腐败,邮驿制度也产生许多弊端。各地官员利用邮驿,大肆挥霍。正德年间,发生了多起太监到各地驿站勒索驿银、捆打驿官的事件。明朝万历年间,大学士张居正推行邮驿改革。他从限制官员的驰驿特权(指驾乘驿马疾行)入手,提出了对官员使用邮驿的六条限制。规定任何官员不得侵扰邮驿;过往驿站的官员只许按国家规定的级别供应食宿,不许越格提出要求;除邮驿供应外,任何官员不许派普通民户服役;还规定政府官员凡非公务,而只是到、离任或请事假等旅途费用,一律不得由驿站负担,不得动用驿递的交通工具等。张居正治家甚严,其子回原籍参加科举考试,其父办生日庆典,他都不允许动用官驿。对违反条例的官员,则依规惩处,甘肃巡抚之子擅自驰驿,被革去官荫,朝野震动。由此,改革取得了积极效果,“小民欢呼歌诵”。
——摘编自臧嵘《中国古代驿站与邮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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