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塑料污染治理再度成为我国环境治理的重,点。2021年9月1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印发《“十四五”塑料污染治理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到2025年,塑料污染治理机制运行更加有效;地方、部门和企业责任有效落实,塑料制品生产、流通、消费、回收利用、末端处置全链条治理成效更加显著。
某校九年级某班同学围绕这一治理重点开展自主探究学习。
2021年9月27日,《经济日报》报道:“塑料本身并不是污染物,塑料污染的本质是塑料垃圾泄漏到土壤、水体等自然环境中且难以降解,带来视觉污染、土壤破坏、“微塑料’等危害。”国家发展政革委有关负责同志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塑料污染治理的核心在于筑牢防止塑料向环境泄漏的坚固提坝'。2020年我国塑料制品年产量7603.2万吨,同比减少7.1%,但仍是世界上最大的塑料生产国和消费国之一,塑料废弃也造成了巨大的环境影响。”
联合国环境规划署2018年的一份报告显示,全世界总计生产的90亿吨塑料制品中,被循环利用的只有9%,约12%被焚烧,其余79%最终堆积在垃圾填埋场或进入自然环境中。
我国乃至世界生产、利用、处理塑料的数据,向我们发出哪些警示?
一次性塑料垃圾体积小、重量轻,若被随意丢弃,极易造成江河湖海、田间地头以及风景名胜区的
“白色污染”。为补齐塑料垃圾收集处置的短板,《方案》在垃圾清理方面,要求重,点水域、重点旅游景区、农村地区的历史遗留露天塑料垃圾基本清零。
《方案》要求在某些重点区域做到塑料垃圾基本清零有何重要意义?
防止“白色污染”,国家、社会、企业、公民都肩负着一份贡任,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产生良好的整治效果。
针对“白色污染”治理,请你提出几点合理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