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北京2022年冬奥会筹备期间,我国对奥运知识产权的保护采取了“现行制度+单行立法+地方实践”“三重”保护的模式。重新修订《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对奥林匹克标志的主客体给予了更为全面的保护;地方省市也陆续制定颁布了系列涵盖奥运知识产权的地方立法;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国家版权局联合发布北京2022年冬奥会“版权保护集中行动”,对奥运会“擦边球”“搭车式”的隐性营销“顽疾”也进行了针对性清理,拒绝“蹭热度”,实现侵权“零容忍”;注重关口前移,在冬奥会开幕前通过宣传片、公示预警名单、平台发布公告、开展自律公约等多种形式,防患于未然,使奥运会成为根植知识产权文化的沃土。
材料二:“冰墩墩”作为2022年北京冬奥会吉祥物,属于奥林匹克标志。它集结了创作者独创性的智慧,具有艺术美感,应属于艺术作品,受相关法律保护。丹东知名发型设计师小张,给顾客小赵理了一个“冰墩墩”发型,并把录制完成的发型设计视频发到抖音进行宣传,浏览人数超2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