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两汉时期,世族广占良田,大量经营庄园。西晋时“品官第一至于第九,各以贵贱占田”。为了耕种所占田地,法令允许他们荫庇劳动人手,作为佃客和衣食客,从而使世族庄园占有了大量具有较强人身依附关系的部曲或奴婢等劳动人口。在朝代更迭的战乱中,众多世族庄园走向破败。北方先后推行的“均田制”“大索貌阅”等都进一步瓦解了士族庄园。中唐以后,财富力量的崛起进一步冲击和动摇了“贵者始富,贱者不富”的社会传统。庄园的主要劳动者,已由前代的部曲和农奴变为以租佃农民为主,宋代的庄园劳动者则被称为“客户、佃客、租户、地客、火客”。庄园主与佃农是租佃契约关系,两者都是国家的编户齐民。
-摘编自林文勋、崔永盛《庄园生产关系与唐宋社会变革》
材料二:在中世纪欧洲的庄园中,农奴身份的主要标志是承担周工劳役。由于商品货币经济的发展,城市大量的手工业品进入庄园,领主迫切需要大量的货币购买城市输入的精美手工业品,于是改为征收货币地租。货币地租代替劳役地租于13世纪末叶逐渐流行起来,黑死病后发展尤为迅速。劳役折算成一笔固定的货币后,农奴实际上成为领主土地的承租人,与自由佃农已没有什么区别。13世纪以后,大量农奴涌向包括英国伦敦在内的一些城市,庄园制度加速瓦解。挣脱农奴制枷锁的农民,同新兴市民阶级一起,把社会分工和交换活动推向一个新的水平,同时也在创造着新的社会交往关系,从而为现代工业的发展铺垫了道路。
——据侯建新《社会转型时期的西欧与中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