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的、日常的和科学的这几种语言在用法上是有区别的。文学没有专门隶属于自己的媒介,在语言用法上无疑存在着许多混合的形式和微妙的转折变化。要把科学语言与文学语言区别开来还比较容易;然而,仅仅将它们看作是“思想”与“情感”或“感觉”之间的不同,还是不够的。文学必定包含思想,而感情的语言也决非文学所仅有,这只要听听一对情人的谈话或一场普通的吵嘴就可以明白。尽管如此,理想的科学语言仍纯然是“直指式的”:它要求语言符号与指称对象一一吻合。语言符号完全是人为的,因此一种符号可以被相当的另一种符号代替;语言符号又是简洁明了的,即不假思索就可以告诉我们它所指称的对象。
文学语言有很多歧义。每一种在历史过程中形成的语言,都拥有大量的同音异义字(词)以及诸如语法上的“性”等专断的、不合理的分类,并且充满着历史上的事件、记忆和联想。简而言之,它是高度“内涵”的。再说,文学语言远非仅仅用来指称或说明什么,它还有表现情意的一面,可以传达说话者和作者的语调和态度。它不仅陈述和表达所要说的意思,而且要影响读者的态度,要劝说读者并最终改变读者的想法。文学和科学的语言之间还有另外一个更重要的区别,即文学语言强调文字符号本身的意义,强调语词的声音象征。人们发明出各种文学技巧来突出强调这一点,如格律、头韵和声音模式等。
与科学语言不同的这些特点,在不同类型的文学作品中又有不同程度之分,例如声音模式在小说中就不如在某些抒情诗中那么重要,抒情诗有时就因此难以完全翻译出来。在一部“客观的小说”中,作者的态度可能已经伪装起来或者几乎隐藏不见了,因此表现情意的因素将远比在“表现自我的抒情诗”中少。语言的实用成分在“纯”诗中显得无足轻重,而在一部有目的的小说、一首讽刺,诗或一首教谕诗里,则可能占有很大的比重。再者,语言的理智化程度也有很大的不同:哲理诗和教谕诗以及问题小说中的语言,至少有时就与语言的科学用法很接近。文学语言深深地植狠于语言的历史结构中,强调对符号本身的注意,并且具有表现情意和实用的一面,而科学语言总是尽可能地消除这两方面的因素。
日常用语也有表现情意的作用,不过表现的程度和方式不等:可以是官方的一份平淡无奇的公告,也可以是情急而发的激动言辞。虽然日常语言有时也用来获致近似于科学语言的那种精确性,但它有许许多多地方还是非理性的,带有历史性语言的种种语境变化。日常用语仅仅在有的时候注意到符号本身。在名称和动作的语音象征中,或者在双关语中,确实表现出对符号本身的注意。毋庸置疑,日常语言往往极其着意于达到某种目的,即要影响对方的行为和态度。但是仅把日常语言局限于人们之间的相互交流是错误的。一个孩子说了半天的话,可以不要一个听众;一个成年人也会跟别人几乎毫无意义地闲聊。这些都说明语言有许多用场,不必硬性地限于交流,或者至少不是主要地用于交流。
(摘自[美]勒内·韦勒克、奥斯汀·沃伦《文学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