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1939年,毛泽东同志在《<共产党人>发刊词》中指出,统一战线是共产党战胜敌人的一大法宝。毛泽东主张正确分析各类矛盾,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建立广泛的统一战线,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解决主要矛盾。这不仅使共产党人带领人民,在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发挥了重要作用,也为开创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挥了重要作用。
——摘编自聂荣《毛泽东民主政治思想及其当代价值研究》
材料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治原则在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得以萌芽生长,八二宪法颁布实施后更有所发展。……八二宪法关于公民的基本权利的规定,由五四宪法的十九条,扩大到二十四条,同时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从原来第三章提到第二章,凸显了公民权利的重要地位。……八二宪法还规定了国家最高领导人的任期,明确了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方针。
——摘编自张明新《从宪法变迁视角看社会变迁与法治发展》
材料三:1993年的宪法修正案着重对1982年宪法以来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了修改补充。将土地承包制度入宪,将“国营企业”统一修改为“国有企业”,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作为国家的基本经济体制规定下来。……1999年,2004年,2018年,国家又分别对宪法做了三次修订。习总书记指出:“我们坚持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发展独具特色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有效凝聚了各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各界人士的智慧和力量。我们不断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人民实现了内容广泛、层次丰富的当家作主。”
——摘编自杨彦辉《1982年宪法及其修改与中国经济制度的变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