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近年来,低龄未成年人恶性犯罪时有发生,触目惊心。而根据修改前的刑法规定,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无需承担刑事责任。更令人痛心的是,有的孩子犯罪后因未到刑事责任年龄免于刑罚,多年后居然再度犯案,且手法更加残暴……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刑法修正案(十一)》,规定: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以下是小东和老师的对话:
张老师: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因此要进行特殊保护。
小东:既然需要特殊保护,就不应降低刑责年龄。
材料二:遏制校园霸凌是本次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的一个重点,草案首次对“校园霸凌”做出详细界定,明确校方、家庭等各方责任,以法律的方式明确对校园霸凌者进行惩罚,让顽劣孩子不敢欺负同学,让老实孩子安心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