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生态文明关系人民福祉、关乎人类命运。习近平总书记高度关注生态文明建设,提出我们要“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建设美丽中国,为人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为全球生态安全作出贡献。
材料一:为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新期待,我国加大环境保护力度,继党的十八大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后,党的十九大进一步提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设计和组织领导。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将“生态文明”写入宪法,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将生态文明保护作为一条重要的民法原则,确立为各类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必须遵循的基本义务。
良法之下才有善治,从“史上最严格”的环保法、出台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到“史上最大规模”的环保督察,创造了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最好的时期。甘肃省3名副省级干部及几十名领导干部因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破坏而被行政问责和司法处罚,长江边上还在盈利的化工厂主动脱旧换新……展示了法治动真碰硬的威力,体现了生态红线不能逾越,使人们相信美丽中国的道路绝对不会跑偏。
材料二:近年来,中国主动融入全球环境治理,成为全球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参与者、贡献者、引领者。中国认真落实《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巴黎协定》等相关多边公约或议定书;照顾发展中国家在生态环保资金、技术、能力建设方面的关切;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地区和国家的环保合作,凝聚全球环境治理合力,推动和引导建立公平合理、合作共赢的全球气候治理体系,共建繁荣、清洁、美丽的世界。
截至目前,我国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提前3年实现“到2020年碳强度下降40%-45%”的承诺。塞罕坝林场建设者、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先后获得联合国环保最高荣誉“地球卫士奖”,创造了让世界刮目相看的“绿色奇迹”,得到国际社会广泛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