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案例重现 2021年12月20日,H市税务部门查明,网络主播黄某在2019年至2020年期间,偷逃税款6.43亿元,其他少缴税款0.6亿元,依法对黄某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3.41亿元。黄某表示接受处罚,已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了相应款项。 |
法律链接 《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有逃避缴纳税款行为的,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滯纳金,已受到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
材料二:目前,我国直播行业发展迅速,但相应的行业规范尚未形成;直播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的法律法规尚不健全,税务部门难以精确掌握网络主播的真实身份和收入信息,加大了税收征管的难度;平台企业、经纪公司对网络主播的纳税引导不够,甚至帮助网络主播偷逃税,危害国家税收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