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清朝统一西域后,陆续从甘肃河西、陇东各府县招募无业贫民迁往天山北路屯住。随着沙俄等国对中国边疆的觊觎,清廷在东北和西北设立黑龙江、伊犁等将军,屯重兵于边疆,定期巡边。将军管理辖区内的边防、屯田、贸易和征税诸事务等。清廷对边疆各族采取盟旗和土司等管理制度,地方行政由本民族人士负责。19世纪60年代以后,清廷通过向东北、内外蒙古移民实边。1884年清政府在新疆设行省治理。1885年,台湾亦升格为省。嗣后,清政府又在东北改将军体制为行省建制,在西藏东部设立具有行省性质的特别行政区。在内蒙古,伴随着内地移民的增加,州府、县逐次设立,盟、旗的地盘虽渐渐被压缩,但他们本民族发展中的自主管理却得到较大的发挥。
——据马大正《中国边疆经略史》
材料二:抗日战争时期国共两党都重视民族问题,但却有明显的差异性。1942年蒋介石在《中国之命运》一书指出:“辛亥革命以后,满族与汉族,实已融为一体,更没有歧异的痕迹。将“民族”改为“宗族”,以宗族代替民族的“同族同源论”思想,这可以说是封建宗法制原则的再现,暴露了国民党政府以前所提倡的民族自求解放与民族平等的欺骗性。中共继承发展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毛泽东指出:中国的抗日和革命“如不依靠三亿六千万农民群众的援助……将一事无成”,各少数民族有悠久的历史文化,都对祖国的发展作出了贡献。1941年颁布的《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中规定:“依据民族平等的原则,实行蒙回民族与汉族在政治、经济、文化上的平等权利,建立蒙回民族的自治区,尊重蒙回民族的宗教信仰与风俗习惯。”
——摘编自彭川《略论抗日战争时期国共两党的民族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