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贞观十四年(640年),唐朝平高昌(今新疆吐鲁番),在其地设西州都护府,治所在西州(即高昌)。唐朝改制西州以后,在这里普遍推行了均田制,随着土地关系的变化,租佃制更加发达,租佃契约更加盛行。高昌的政治制度及文化也深受中原皇朝的影响。麹氏高昌“其风俗政令,与华夏略同”,“文字亦同华夏,兼用胡书”;学校设置亦仿中原,“有毛诗、论语、孝经、历代子史,集学官弟子,以相教授“法“其刑法、风俗、婚姻、丧葬与华夏大同”;“所置官亦采中国之号焉”,其郡县行政制度包括乡里组织和内地也相一致。说明高昌已经建立了和其经济基础相符合的封建上层建筑。
——摘编自白寿彝《中国通史》
材料二:1759年,清政府平定了新疆回部反动贵族大小和卓的叛乱,建立了新的边防体系——卡伦制度,作为戍边守疆的首道屏障。1762年,乾隆决定“伊犁为新疆都会,现在驻兵屯田,自应设立将军,总管军务”,管辖新疆各部,在天山南北的边境要隘等处设立众多卡伦,加强军事驻防力量。1877年清政府在粉碎了俄、英支持的中亚港罕国阿古柏入侵新疆的阴谋后,在帕米尔地区设置了数十座卡伦,加强了对帕米尔地区的巡守驻防。1908年,塔尔巴哈台参赞大臣扎拉丰阿奏: “近日俄人经营边地,不遗余力,拟请于城西巴克图一带添设卡伦一座,派兵常川驻守” “达尔达木图金厂,倒禁民人私采……于通山路径安设卡伦,拨派弁兵防守稽察,申严禁令”
——摘编自于全胜《清代新疆卡伦若干问题述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