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管仲(前723-前645年),齐桓公时出任齐相。他认为,要在诸侯争霸战中立于不败之地,“必先争人”“圣王卑礼”以待天下之贤。他强调“选贤论材,而待之以法”,即通过立法规定人才标准和选择人才的程序。并提出“任其所长,不任其所短”。管仲还提出“三选制度”,即乡长进贤、官长选贤、国君考察用贤的三级举贤制度。
——摘编自王奕《管仲的人才思想与现代人力资源管理》
材料二:晏婴(前578-前500年)对齐景公说:臣强而专,就是不忠,兄弟强而专,就是不悌,故“治天下若委裘,用贤委裘(指君主任贤举能)之实”。国之不祥有三:“夫有贤而不知,一不祥;知而不用,二不祥;用而不任,三不祥也。所谓不祥,乃苦此者。”其不免与孔子的贤人政治主张一样,其结果必然是“人存政举,人亡政废”。
——摘编自张祥浩《晏子人才思想述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