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2001年通过的《保护水下文化遗产公约》规定,水下文化遗产是指“周期性地或连续地、部分或全部位于水下至少100年的、具有文化、历史或考古价值的所有人类生存的遗迹”。该公约列举的例子包括遗址、建筑、房屋、人工制品、人类遗骸,船舶、飞行器、其他交通工具或其任何部分、所载货物或其他内容物,以及具有考古价值的环境和自然环境及具有史前意义的物品。
一般说来,文化遗产具有历史性、不可再生性、不可替代性的特点,其作用是永续的。水下文化遗产是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样具有上述特点。由于常年沉没在水下,受到人为干预的可能性较小,它们可以为考古学家提供大量可靠的考古、文化、科技等信息,可以由此推断出当时社会的军事、商业和贸易情况、生产力发展水平以及人们的生活方式等,既可以补充从陆上遗址遗迹中获取的信息,又可以验证、佐证这些信息。简言之,水下文化遗产是一种宝贵的文化资源,需要人们善加保护和管理,原则上应该将其视为一种公共资源,由国家妥善保管在开放性的公共场所中,供后世欣赏、研究和借鉴。
相对于陆上文化遗产而言,水下文化遗产具有特殊之处。其一,陆上文化遗产处于一国享有主权的领土之内,国家可以依据领土主权予以管辖,水下文化遗产则既可能位于一国享有主权的内水、群岛水域和领海内,也可能位于一国依照国际法仅对特定事项享有管辖权或主权权利的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内或大陆架上,还可能位于各国管辖范围之外的国际海底区域内。换言之,国家对领海之外海域内的水下文化遗产提出保护和管辖主张时应当具有国际法依据。其二,所处环境的不同决定了对水下文化遗产的调查,研究、保护和发掘工作十分因难,费用高昂且风险巨大,海洋中的遗产更是如此。
(摘编自赵亚娟《中国水下文化遗产保护现状与建议》)
材料二:
中国网,张馆长您好,水下考古和田野考古相比,它的难度或特殊之处在什么地方?
张威:水下考古可以说是20世纪60年代以后才兴起的一个新兴的学科,它是田野考古在海洋、江河湖泊水域的一个延伸。它和田野考最大的区别在于工作环境截然不同,因为需要考古学家到海洋或水城里进行水下文化遗产的发掘,调查工作,所以必须要借助特殊的工具,特殊的技术和特殊的方法。人不是鱼类,不可能在海洋里自由地呼吸,这就是说考古队员要完全依靠一套机械设备来维持生命,这样才能进行工作,所以它的困难之处、它的危险和挑战大家就可想而知了。田野考古产生以后一开始还没有水下考古,那时候人类还不具备这种水下生存的技术,直到20世纪40年代,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有了轻潜水的装置,这才给考古学家提供这
种手段,这才有了真正意义上的水下考古。
当然水下文物的打捞活动已经进行了很多年,到现在起码有100多年了。原来的潜水工具比较简陋,可以下去捞一些东西,这样也可以进行初始的潜水捞宝,但是带有保护和研究目的的考古活动是很晚才发生的,是有了潜水设备以后才有的。水下考古到中国的时间就更晚了,中国在改革开放之前对世界了解比较少,一些先进的技术也没有引进,到了20世纪80年代后期,我们才开始做这项工作。
中国网:水下考古的关键是海洋勘探技术、潜水工程技术还是说考古本身?
张威:做水下考古首先是作为考古工作者,潜水只是你的工具,当然这个工具直接关系着生命,因此绝不能忽视。但是你工作的指导思想,你去做这件事的目的,你的指导理念必须是考古工作者的理念才可以,不然的话就变成了水下打捞。做水下捞宝的人现在也很多,有些商业性的公司非常活跃,不光在中国沿海、整个南中国海,在世界范围内还在一些古代航线、近现代的航线上进行商业打捞活动的大公司非常多。他们的技术肯定非常高超,甚至比我们水下考古工作者要厉害,但是他不能成为科学家。包括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保护公约都公认,对这种行为是予以谴责和反对的。这种商业打捞如果从法律来讲,可能有的国家是合法的,有的国家是非法的。总的来讲,最根本的差别在于水下考古是以科学研究为目的的。
中国网:出水文物的保护和维修工作是怎样的?
张威:出水文物的保护现在还比较薄弱,这还需要向国外学习,我们没有专门的大规模实验室,20世纪80年代我去国外,像荷兰、美国都有大规模水下实验室,我们在这方面有欠缺。我们国家博物馆也有科技部实验室,但是它的主要工作是青铜器,很多文物保护任务非常繁重,水下工作鞭长莫及。现在整个沉船也出来了,大批的水下文物遗址出来了,保护问题就非常突出。现在国家文物局也和国家水下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正在办一个出水文物的培训班,将来工作重心在全国各地,像宁波、海南、广东,这些水下考古工作做得多的地方势必会建立实验室,把文物保护工作进一步向前推进。
中国网:也就是说,这些出水文物的保护和田野发掘出土文物的保护方式是不一样的。
张威:它们需要脱水、脱盐,这是最起码的,特别是瓷器。所以现在水下文物保护,我们不要求他们和我潜水,但是一般都是化学、化工专业毕业,另外有一定的文物保护经验才能胜任这项工作,包括木材的保护也是难题,小木材大家都做过,例如竹简;但大的船体,大的木质结构部件谁都没做过,还有铁器的保护,这些工作困难极了。我们目前的水下考古等于是整个水下文化遗产保护的基础工作,最基础的工作我们做了,后续的保护工作还要靠整个文博专家的共同的努力才能把这个工作进一步推向深入,
中国网:我们有网友比较好奇,目前已经被发掘的水下沉船,它的深度一般都在水下的十米到二十米,这是什么缘由呢?
张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摘编自《中国水下考古探秘水下文化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