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地质学清楚地揭示,各个大陆过去都曾经历过巨大的环境条件变迁,所以我们可望在自然条件下看到生物的变异,如同它们在驯养情况下所发生的那样。只要在自然状况下有变异发生,那么认为自然选择不曾发挥作用就很难解释了。常常有人主张,在自然条件下,变异量仅局限在一个很小的范围内,但这是无法证实的。虽然只是作用于外部性状,并且其结果很难确定,但人们却可以将驯养生物个体的微小差异逐渐积累起来,并在一段不长的时期内产生巨大的效果。物种中存在着个体差异,这是大家所公认的。但是除了这些个体差异外所有的博物学家还承认有自然变种的存在。它们相互之间的差别十分明显,值得在分类学著作中记上一笔。没有人能明确区分开个体差异和微小变异,也难以区分特征明显的变种和亚种,以及亚种和物种。
如果动植物确有变异,不管这一变异是多么微小和缓慢,只要其变异或个体差异在某一方面有益于自身发展,它们为什么不会通过自然选择将其保存和积聚起来,即所谓最适者生存呢?如果人们能够耐心地选择有利于自己的变异,那么在复杂而多变的生活条件下,那些有利于自然界生物的变异为什么不会经常产生,并得到保存或选择呢?那些在漫长的时间长河里起作用的,并严格审视每一个生物的全部体制、构造和生活习性的选择力量——即择优弃劣的力量,会受到什么限制吗?据我看,没有任何东西可以限制这种缓慢的,并巧妙地使每一种生物类型都能适应最为错综复杂的生活条件的力量。仅此一点,自然选择学说已是极为可信的了。
(达尔文《自然选择的证明》,有删节)
材料二:
关于“物种起源”,如果一个自然学者,对于生物的相互亲缘关系、它们的胚胎的关系、它们的地理分布、地质上的连续以及其他的此类事实加以思考,就可能得到如下的结论:物种不是被独立创造出来的,而是像变种一样,是从其他物种传下来的。然而这样的结论,即使很有根据,也还是不充分的,除非等到能够说明世界上无数的物种曾经是怎样变化以获得如此完善地、正当地引起了我们赞叹的构造和相互适应。自然学者们常常把变异的唯一可能原因归之于如气候、食物等等外界条件,从某一狭隘的意义上来说,这是正确的,我们以后会论述到。但是要把像啄木鸟那样的构造,它的脚、尾、嘴及舌,如此巧妙地适应于捉取树皮下的昆虫,仅仅归因于外界的条件是不合理的。又如槲寄生的情形,它从某几种树木吸取养料,它的种子必须由某几种乌为它传播,它的花雌雄分开,绝对需要借某几种昆虫的帮助,把花粉从一朵花带到另一朵花上。如果说这种寄生物的构造,以及它与其他数种不同生物的关系,是外界条件或植物的习性导致的结果,也同样是不合理的。
所以,洞察变化和相互适应的方法是极其重要的。我开始观察的时候,便觉得细心研究家养动物和栽培植物,会给了解这个难解的问题提供最良好的机会。结果没有使我失望,我经常获得在家养状况下的变异的知识,虽然不完备,却能给研究提供最良好的和最安全的指导。此项研究虽然通常为自然学者们所忽略,我却要冒昧地表示我对于它的高度价值的确信。
由于这种理由,我把“摘要”的第一章用来讨论“在家养状况下的变异”。我们将由此看到,大量的遗传变异至少是可能的,并且,同等重要的或更加重要的是我们将看到,人类的“选种”在累积连续的微小变异中,具有何等巨大的力量。然后,我要讲一讲物种“在自然状况下的变异”。但是很不幸,我只能把这个问题讲得十分简单,因为如果要把它好好地讲起来,必须举出大量的事实。然后我们才能够讨论什么环境条件对于变异是最有利的。次一章将考察全世界整个生物界中的“生存斗争”,那是依照几何级数高度繁生的不可避免的结果。因为所产生的每一物种的个体比可能生存的多得多,因此各生物间便经常不断地发生生存斗争。任何生物如果能以任何方式发生有利于自己的,纵使是微小的变异,它在复杂的而且时常变化中的生活条件下,将会获得较好的生存机会,它自然地被选择了。由于坚强的遗传原理,任何被选择的变种,将会繁殖它的新的和变异了的类型。
(达尔文《<物种起源>绪论》,有删节)
材料三:
达尔文不能提出有力的例证支持自然选择过程的真实可信,因此他必须借用一些牵强的例子。引用菲秋马的话来说明:
当达尔文写《物种起源》一书时,他不能提供任何自然选择进化的好例子。因为当时还没有人去寻找观察,所以他只有借用一些人工选择的例子,如人工改进牲畜及庄稼,不断选种培育毛最长的羊,生蛋多的鸡……育种的人成就可观,可以改变动物和植物各种特征,甚至使现有的品种与最初的野生原种之间产生很大的区别。
这些区别之大可以达到一定程度,超过了某些生物种与相似种之间的差异。
这样使用人工选种为例证其实是引入歧途的一种骗局。改良动植物的人必须运用他的智慧和专门的知识去选择育种,并且要保护它们不受自然界的灾害。达尔文学说的精义是说明自然界毫无目的、偶然发生的过程可以代替智慧的设计。而他居然使用人工智慧设计者的成就来解释这一要点。
人工选种与自然选择基本上不但没有相似之处,实际上是完全不同的两回事。育种的人可以在羊、鸡或鸽子中造成很多自然界没有的变种。他们这样做也有自然界所没有的目的,包括要满足自己的好奇心,看看到底物种可以有多少变化,其极限何在。如果育种的目的只希望动物在野外自然环境下生存,极端的变异是不可能发生的。因为所有家畜回到大自然后,复杂的变种很快就消失了,生还的都回复到原本的野种。由此可见天择过程其实是一种保守性的力量,只能防止极端变异的产生,而人工育种却在鼓励变异。
人工育种真正的结论显示最高明的育种家也不能超越自然界的极限。生物种的变异有固定的不能跨越的鸿沟,在所有人工培育的动物中并没有产生任何新种。所谓新种,一般公认的定义是指一个新的生物群体与原来的群体产生了生殖的分野,不能再交配生出有继续生殖能力的后代。以狗为例,所有的狗都属同一个生物种,因为在生理上来说,各种狗都可以杂交生育。法国著名动物学家比埃尔?格拉斯的结论认为,人工育种的例子是反对达尔文学说有力的证据。换句话说,狗不能够变成大象,并不是因为人没有足够的时间去努力选择培养,而是因为狗的基因有它的极限,狗增大到一定的程度就不能再大。
(詹腓力《“审判”达尔文》,有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