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新冠疫情爆发两年多来,我国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经济社会发展。为此,全国人大常委会从法定职责出发,统筹安排30件立法修法项目,强化公卫领域立法;全国普法办、各地政府,社区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疫情防控知识和法律法规宣传,增强全民的防控意识和法治观念;各级人民政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规定,对新冠患者应收尽收,免费治疗,免费接种新冠疫苗,采取果断措施筑牢群防群治防线,同时全力保障群众日常生活;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依法严惩妨害疫情防控、暴力伤医、防疫失职渎职、利用疫情造谣传谣诈骗等违法犯罪。
材料二:疫情之下,有人以“我有人身自由”为理由,有人以“我很健康”为借口,不按规定戴口罩,不按规定检测隔离,给疫情防控带来巨大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