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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2022高一下·广州期末)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地方组织法是关于地方人大、地方政府的组织、职权和工作制度的基本法律

    材料一: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国家政权机关工作和建设我国现行地方组织法是1979年7月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的推进。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人民政府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发生了很大变化,出现了很多新情况、新问题,修改地方组织法正当其时。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于2021年初启动地方组织法的修改工作,组织开展专题研究,认真梳理近年来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提出的有关议案、建议、提案和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多次召开座谈会,听取中央有关部门、专家学者的意见建议;修正草案经全国人大常委会两次会议审议后,先后两次在中国人大网全文公布草案征求社会公众意见;2022年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决定,对这部法律进行了第六次修改。

    材料二:此次修改,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实践经验,增加了不少新内容。如明确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廉洁政府、诚信政府的目标,明确地方政府坚持政务公开,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和依法接受监督的要求;规定地方政府实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明确地方政府制定规范性文件的程序、规定地方政府坚持政务公开,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完善地方政府制定规范性文件的程序,明确要求制定“涉及个人、组织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应当公开征求意见。

    1. (1) 结合材料一,说明全国人大常委会在修订地方组织法过程中是如何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
    2. (2) 结合材料二,分析上述修改对建设法治政府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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