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生态文明关系人民福祉、关乎人类命运。
继党的十八大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后,党的十九大进一步提出加强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设计和组织领导,加快建立绿色生产和消费的法律制度和政策导向。在以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公众、行业、地方、部门、专家意见的基础上,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将“生态文明”写入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用18个条文专门规定“绿色原则”、确立“绿色制度”、衔接“绿色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明确生物安全风险防控体制机制和基本制度,填补了生物安全领域基础性法律的空白;我国第一部有关流域保护的专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为长江大保护穿上了“法治护甲”。这些举措表明中国正以前所未有的决心和力度践行生态文明理念,深化改革生态文明体制,以规范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筑牢生态保护坚实屏障。
结合材料,运用政治生活知识,说明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是如何做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相统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