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以数据为关键生产要素的数字经济展现出蓬勃生命力,成为推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数据显示,从2016年至2020年,我国数字经济规模从22.6万亿元增长到39.2万亿元,占GDP比重从30.3%提升至38.6%,规模位居世界第二。2021年11月,中国向《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保存方新西兰正式提出申请加入DEPA。DEPA是新加坡、新西兰和智利三国于2020年6月份签署的,旨在加强三国间数字贸易合作并建立相关规范的数字贸易协定。该协定以电子商务便利化、数据转移自由化、个人信息安全化为主要内容,并就加强人工智能、金融科技等领域的合作进行了规定。
结合材料,从世界多极化角度分析我国申请加入《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