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化中的“自然”,实与西方之“physis"“nasci"和“nature"在内涵上存在着错位:前者具有非实体性,而后者则是指向实体事物。:中国传统自然生命观,崇尚人与自然和谐共处,主张“与物为春”“民吾同胞,物吾与也”“天地万物本吾一体”等。由此,在人与自然审美关系建构中,除有“智者乐水,仁者乐山”的“比德”,“感时花溅泪,恨别乌惊心”的“移情”外,更有“峰岫晓嶷,云林森眇,圣贤瑛于绝代,万趣融其神思,余复何为”的“畅神”,“相看两不厌,只有敬亭山”的互赏等。可见,中国传统文化中的“自然”,可谓是与人平等的生命存在。
20世纪90年代之后,生态型美学开始在中国勃兴。所谓生态型美学,主要是指生态美学、环境美学与景观美学。顾名思义,三者之间存在着明显差异:核心语汇不同,分别是“生态”“环境”与“景观”;主要依赖的自然科学基础不同,分别为生态科学、环境科学、景观规划设计学和景观生态学。同时,自然美相应开显的维度也不同:生态美,具有浓郁的哲学意味,旨在凸显自然生命样态之真;环境美,强调在人与自然之间建构和谐自由的关系,旨在凸显自然生存环境之善;景观美,则强调自然物象形式的艺术性,旨在凸显自然物象之美。
而三者之所以可统称为“生态型美学”,在于有共同之基础:秉持生态世界观,即以生态地球、生态宇宙为本体,认为人与自然平等共处于一个生态系统;汲取以自然为本位的思想文化,以深化生态世界观;坚持生态审美原则,从生态维度重新理解美与丑,进而从自然出发、以追求自然本真之美;强调生态审美方式,基于但又不受限于自然科学理论,以生态感知方式体验自然美。
因面对共同的生态环境危机问题,国内兴起的生态美学、环境美学,与译介而来的西方生态型美学很快形成交汇融合,并促使自然美再次成为美学研究热点。在生态型美学理论体系中,自然不再是孤立的、静态的物质性存在,而是处于整体有机关联且动态流变之生态系统中的生命存在;作为审美者的人,也不再是万物的主宰,而是与自然物同处生态系统之中的生命存在。由此,人与自然之间生态审美关系的建构,便促使“自然人化”在两个维度发生转变:走向“自然化人”——由于自然生存环境恶化、生态危机加重,人更加注重尊重自然、与自然和谐相处,并将生态规律视为“美的规律"的有机内容;走向“人的自然化”从理性的、处于主体地位和作为类的“人”,走向更为关注生命体验和生态保护的人。
在生态审美原则下,自然美的呈现,是诉诸本真生命样态,展现出自是、自在、自为和自由等审美特征。自然美的构成,也不再仅仅局限子艺术审美原则下的形式美,而是凭借自身的生命价值、在生态系统中的动态平衡价值等,展现形式与内容的统一。自然美的内涵,则因建基于自然科学理论,使得生态美、环境美与景观美都内在蕴含着自然科学之真。即喝在馆入工的血
(摘编自席格《自然美学的演进与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