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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2018年3月17日上午,宪法宣誓仪式首次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举行。国家主席习近平抚按宪法、紧握右拳,依照宪法第二十七条“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公开进行宪法宣誓”的规定,庄严宣誓。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

    习近平同志首次进行宪法宣誓有什么意义?请谈谈你的看法。三点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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