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作为一种文学形式,属于艺术之范畴,必须具有艺木的终极属性,即诗性。诗性当是小说作为一种文学形式的突出特征。小说必须立足于现实且对现实进行艺术化和文学化处理,而不能直接描摹现实,过度的绝对的“写实”、过分注重“故事性”,则会使其沦为平庸。唯有“艺术的真实”,才能使小说产生强烈的艺术感染力和恒久的魅力,才能使读者感受到浓郁的诗意。而反观当下的小说创作,一些作品过分注重对于真实的开掘和叙写,偏执地沉溺于故事性追求,而缺乏或者忽略将其提纯为艺术的手段和能力,以至于使作品几近于新闻、纪实等体式,在迎合了大众猎艳猎奇阅读心理的同时,却丧失了其原本应有的文学蕴涵和诗性品格。另外,现今某些小说创作者似乎过度热衷于书写“恶”与“丑”,而忽略了对于“美”的发掘。小说并非不可以写“恶”与“丑”,但写的目的应是为了反衬出“美”,而且要注意限度和分寸,过度的书写甚或是带着欣赏的眼光、陶醉的心态去表现“恶”和“丑”,只会使人心生厌恶,从中更不可能感悟到“美”和“诗意”,这显然有悖于文学的审美追求和目的。
还有必要重视小说的语言。语言能力始终是一位小说创作者必须具备的首要能力,语言水平也始终是标示小说水准的首要特征。而当下某些作家,在创作诗歌、散文时,也许还能重视语言的运用与雕琢,但在创作小说时,由于过分注重故事性,则往往忽视或者漠视语言。这就造成了一些作品语言水准的低下,准确性欠佳,冗长、粗鄙、直露的语言在小说文本中大行其道。语言应该是小说的本体,而不是可有可无的附加物,小说文学性和艺术性的实现、小说诗性的呈现,要借助于语言。语言水平的低下,就是作品文学性和艺术性的低下,容易造成诗性的缺失。小说创作者们应该秉持汪曾祺“写小说就是写语言”的理念来进行小说创作,重视炼字造句,重视叙述语言风格的选取,追求语言的准确性,力求“每一个字、每一句话的无可替代性”。此外,还应充分重视汉语作为表意语言和非形态语言的特点,警惕过度使用“欧化”句法,而应从古代文言文中汲取营养,在简约和内蕴上下足功夫,方能彰显出汉语有别于其他语言的特有魅力,使语言更具诗意,从而整体提升作品的诗性。唯其如此,方能从语言层面上为诗性的建构增加一枚沉重的砝码。
最后,要注重意象的营构。“意象”是中国古代文论的一个重要范畴,曾是中国古典诗歌中最为出彩的因子。当然,意象并非为诗歌所专属,它广泛存留于各种艺术形式中。如果在小说中能营构出鲜活的意象,必然能够增强其诗性魅力,从而焕发出强烈的艺术感染力。意象应该成为小说内容和意旨的聚合体与浓缩体,它涵盖、表征、提炼小说文本的终极诉求。一个鲜活的意象能够产生恒久的诗意和震撼力,能够在读者的心中芳华常驻,让读者时时品味——正如“交叉小径的花园”之于博尔赫斯,“边城”之于沈从文,“晚饭花”之于汪曾祺,“野地”之于张炜……带给读者的诗意感受和审美冲击力是何其强烈而持久!凡此诗性十足的小说作品,似乎皆离不开一个鲜活而成功的意象。这昭示出意象的营构对于小说诗性建构的重要性。当代小说创作者们应该从中汲取经验,在自己的作品中苦心经营意象,因为意象是主观和客观、现实与抽象的统一体,如果能够塑造出一个鲜活的意象,不仅能够增强作品的诗性,承载更广阔的思想蕴涵,而且能够更好地表达自己的情感和主旨,同时也能够生发出事半功倍的审美效应。
(摘编自仕永波《小说亟待提升诗性品质》,有删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