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按公式“正品创造价值=(加工件数-次品数)×(每件正品售出价-每件成本价)”计算“正品创造价值”,并填入表格"正品创造价值"字段;
⑵按公式“次品损失金额=次品数×每件成本”计算“次品损失金额”,并填入表格相应位置;
⑶按公式“实际价值=正品创造价值-次品损失金额”计算“实际价值”,并填入表格相应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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