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吴潘二子事
(清)顾炎武
苏之吴江有吴炎、潘柽章二子,皆高才。当国变后,年皆二十以上,并弃其诸生 , 以诗文自豪。既而曰:“此皆不足传也,惟成一代史书,以继迁、固之后。”于是购得《实录》,复旁搜人家所藏文集奏疏,怀纸吮笔,早夜矻矻。其所手书,盈床满箧,而其才足以发之。及数年而有闻,予乃亟与之交。
会湖州庄氏难作。庄名廷鑨,目双盲,不甚通晓古今。以史迁有“左丘失明,乃著《国语》”之说,奋欲著书。招致宾客,日夜编辑为《明书》,书冗杂不足道也。廷鑨死,其父胤城流涕曰:“吾三子皆已析产,独仲子死无后,吾哀其志,当先刻其书而后为之置嗣。”遂梓行之。慕吴、潘盛名,引以为重,列诸参阅姓名中。
书凡百余帙,颇有忌讳语,本前人诋斥之辞未经删削者。庄氏既巨富,浙人得其书,往往持而恐吓之,得所欲以去。归安令吴之荣者,以赃系狱,遇赦得出。有吏教之买此书,恐吓庄氏。庄氏欲应之,或曰:“踵此而来,尽子之财不足以给,不如以一讼绝之。”遂谢之荣,之荣告诸大吏,大吏右庄氏,不直之荣。之荣入京师,摘忌讳语,密奏之。四大臣大怒,遣官至杭,执庄生之父及其兄廷钺及弟侄等,并列名于书者十八人,皆论死。其刻书鬻书,并知府、推官之不发觉者,亦坐之。发廷鑨之墓,焚其骨,籍没其家产。论罪深刻,余亦悯然。所杀七十余人,而吴、潘二子与其难。当鞫讯时,或有改辞以求脱者。吴子独慷慨大骂,官不能堪,至拳踢仆地。潘子以有母故,不骂亦不辨。
其平居孝友笃厚,以古人自处,则两人同也。予之适越过潘子时,余甥徐公肃新状元及第。潘子规余慎,无以甥贵稍贬其节,余谢不敢。二子少余十余岁,而予视为畏友,以此也。方庄生作书时属客延予一至其家予薄其人不学竟去以是不列名获免于难。二子所著书若干卷,未脱稿,又假予所蓄书千余卷,尽亡。予不忍二子之好学笃行而不传于后也,故书之。且其人实史才,非庄生者流也。
(选自《顾炎武诗文选译》,有删减)
①遂谢之荣,之荣告诸大吏,大吏右庄氏,不直之荣。
②其刻书鬻书,并知府、推官之不发觉者,亦坐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