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字介甫,抚州临川人。安石少好读书,其属文动笔如飞。友生曾巩携以示欧阳修,修为之延誉。擢进士上第,签书淮南判官。安石议论高奇,能以辨博济其说,果于自用,慨然有矫世变俗之志。于是上万言书,以为:“今天下之财力日以困穷风俗日以衰坏患在不知法度不法先王之政故也法先王之政者法其意而已”后安石当国,其所注措,大抵皆祖此书。时有诏舍人院无得申请除改文字,安石争之曰:“审如是,则舍人不得履行其职,而一听大臣所为,自非大臣欲倾侧而为私,则立法不当如此。今大臣之弱者不敢为陛下守法,而强者则挟上旨以造令,谏官、御史无敢逆其意者,臣实惧焉。”语皆侵执政,由是益与之忤。以母忧去,终英宗世,召不起。安石本楚士,未知名于中朝,神宗在藩邸 , 韩维为记室,每讲说见称,维曰:“此非维之说,维之友王安石之说也。”帝由是想见其人,甫即位,命知江宁府。开封民避保甲,有截指断腕者,维言之,帝问安石,安石曰:“此固未可知,就令有之,亦不足怪。今士大夫睹新政,尚或纷然惊异。况于二十万户百姓,固有蠢愚为人所惑动者,岂应为此遂不敢一有所为邪?”帝曰:“民言合而听之则胜,亦不可不畏也。”熙宁十月,彗出东方,诏求直言,及询政事之未协于民者。安石率同列疏言:“先王虽有官占,而所信者人事而已。天文之变无穷,上下傅会,岂无偶合。所传占书,又世所禁,誊写伪误,尤不可知。陛下盛德至善,岂须愚瞽复有所陈。”久之,以旱引去,洎复相,岁馀罢,终神宗世不复召,凡八年。
(节选自《宋史·王安石传》)
①虽欲强聒,终必不蒙见察,故略上报,不复一一自辨。(《答司马谏议书》)
②以母忧去,终英宗世,召不起。